● 由團體報名者,請領隊提出辦理(不受理非領隊申辦),請提供銀行名稱、銀行代號、分行名稱、帳號、戶名等資料,至退費申請頁面申請。
● 10月15日前申請退費,以所繳金額扣除行政手續費NT$200+匯費(台灣NT$30)後,退還剩餘金額。
● 10月22日前申請退費,以所繳金額70%扣除行政手續費200元+匯費(台灣NT:30元)後退還剩餘金額。
● 10月23日起,不受理任何理由退費。(重大疾病及懷孕除外)
退費金額統一於11月20日匯回指定帳戶。